尿毒症需要換腎嗎
尿毒症病人如果符合指徵,可以考慮換腎治療,因為尿毒症病人的腎臟功能已經基本喪失,換腎包括透析治療、藥物治療等,均是為維持體內內環境的穩定,提高病人的生活品質,進而延長壽命的治療手段。尿毒症是急慢性腎衰竭的終末期,由於腎單位大量破壞,導致代謝終末產物和毒性物質在體內大量瀦留,並伴有水、電解質和酸鹼平衡的嚴重紊亂,以及某些內分泌功能失調,從而引起自體中毒症狀。如果能進行換腎治療,即腎移植,對病人的病情恢復是比較好的。腎移植是將來自供體的腎臟,透過手術植入到尿毒症病人的體內,可以恢復病人的腎功能,對提高生存時間有一定的好處。但尿毒症病人腎移植也是有適應症的,主要包括慢性腎衰終末期、年齡65歲以下、全身情況比較好且沒有絕對禁忌證、心肺功能良好、能夠耐受手術、病人活動性消化道潰瘍術前已經治療、惡性腫瘤新發或者復發,但經過手術治療穩定2年後沒有復發的病人,肝炎活動已經得到控制、肝功能正常,結核經過正規的抗結核治療以後,沒有結核活動情況的病人等。除此之外,沒有精神障礙或者藥物成癮的尿毒症病人,一般也是可以做換腎手術的,所以對於絕大多數的尿毒症病人,都可以做換腎手術。換腎手術也有一定的禁忌證,如沒有治療的惡性腫瘤病人。結核活動期、肝炎活動期、有藥物成癮,以及進行性的代謝性疾病,如草酸鹽沉積症的病人,有永續性凝血功能障礙,如血友病病人。另外,對於平均壽命低於2年的病人,或者有嚴重的心肺功能不全、肝功能嚴重障礙的病人,都屬於絕對禁忌證,這類尿毒症病人一般不能做換腎手術。
IgA腎病LEE三級離尿毒症多遠
LEE通常指Lee氏分級,主要用於IgA腎病病理分型,如果IgA腎病Lee氏分級Ⅲ級,離尿毒症多遠無法明確,如果患者遵醫囑堅持治療、注意護理,病情控制較好,可能不會發展到尿毒症。IgA腎病是指免疫球蛋白A在腎小球系膜區異常沉積導致的慢性腎絲球腎炎,病理主要表現為系膜增生,發病原因通常與免疫紊亂、遺傳因素等有關。IgA腎病的病理表現取決於病理分級,臨床上常用的分級方式包括Lee氏分級和牛津分型,Lee氏分級將IgA腎病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Ⅴ級,其中Ⅴ級比較嚴重,其中Ⅲ級的病理表現為輕度瀰漫腎小球系膜增生,偶見新月體形成和袢沾黏,灶性間質出現水腫和炎性細胞浸潤表現,比較少見到小管萎縮。IgA腎病Lee氏分級Ⅲ級不屬於過於嚴重的疾病,患者可以積極進行治療,如使用ACEI或ARB類藥物,如卡托普利(Captopril)、培哚普利(Perindopril),以及纈沙坦(Valsartan)、替米沙坦、坎地沙坦,如果血壓控制良好,尿蛋白控制良好,可遵醫囑接受6個月的類固醇衝擊治療,如使用甲基普立朗錠(Methylprednisolone)、普賴鬆(Prednisone),同時可遵醫囑使用免疫抑制劑,如環磷醯胺(Cyclophosphamide)、硫唑嘌呤(Azathioprine)等。透過控制血壓、改善蛋白尿等治療,通常會控制病情,多數患者不會發展為尿毒症。但是如果患者沒有遵醫囑按療程進行治療,可能會病情進一步進展,逐漸發展為Ⅴ級,發展到尿毒症,但是具體時間無法明確。如果患者屬於IgA腎病Lee氏分級Ⅲ級,治療期間應注意複診,建議就診於腎內科,遵醫囑進行腎活檢免疫病理檢查、血常規檢查、尿常規檢查、腎臟超音波檢查、血壓檢測等,以及時控制病情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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