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患者在遵醫囑用藥治療期間發現懷孕了,若病情穩定、無明顯不適症狀,則建議繼續妊娠。但此時需要及時告知醫生,並根據孕周進行產前檢查和相關處理。
肺結核患者在遵醫囑用藥治療期間發現懷孕了,若病情穩定、無明顯不適症狀,則建議繼續妊娠。但此時需要及時告知醫生,並根據孕周進行產前檢查和相關處理。
如果孕婦既往有肺結核病史,在服用抗結核藥物治療期間意外懷孕,由於抗結核藥物對胎兒的影響較大,因此需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終止妊娠或繼續妊娠。如果孕婦身體狀況良好,可以考慮繼續妊娠,但在整個孕期都需要嚴格遵循醫囑使用藥物,避免盲目停藥或者更改劑量等操作,以免影響到自身以及胎兒的健康。
通常情況下,孕婦在整個孕期均應堅持規律服藥,以控制疾病進展,降低傳染性,有助於保證母嬰安全。而常用的抗結核藥物主要包括Isoniazid(INH)、立汎黴素(Rifampicin)、吡嗪醯胺片等,其致畸率相對較低,一般不會導致胎兒發育畸形。但由於上述藥物可能會透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故不建議長期應用。
此外,對於正在接受抗結核藥物治療的孕婦而言,還需要定期前往醫院婦產科就診,完善血常規、肝腎功能等相關檢查明確身體情況。同時還要注意加強生活護理,如適當增加營養物質的攝入,包括蛋白質、維他命C、鈣元素等,可促進胎兒成長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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