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患者需要遵醫囑規律、全程使用藥物治療,通常為6-9個月。但具體用藥時間與患者的病情有關,因此不可一概而論。
肺結核患者需要遵醫囑規律、全程使用藥物治療,通常為6-9個月。但具體用藥時間與患者的病情有關,因此不可一概而論。
如果患者的體質較好,並且積極配合醫生進行抗結核治療,多數情況下可以在1-2個月內控制症狀。但如果患者體質較差或未及時進行規範治療,則可能需要3個月以上的時間才能使疾病得到緩解。此外,由於肺結核具有傳染性,所以建議此類患者應避免前往人員密集的地方,以免發生交叉感染的情況。
臨床上常用的抗結核藥物包括Isoniazid(INH)、立汎黴素(Rifampicin)等,這些藥物可以抑制結核分枝杆菌DNA合成和RNA轉錄,從而達到殺滅病菌的作用。但由於上述藥物可能會對肝臟造成傷害,所以在服藥期間需定期複查肝功能。若出現噁心、嘔吐等症狀時,應及時停藥並就醫處理。
對於確診為肺結核的患者,在積極接受藥物治療的同時還應注意飲食清淡,不要吃辛辣刺激的食物,以免影響疾病的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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