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現肺結核患者出現復發的情況,需要及時進行治療。通常情況下,肺結核的複發率較低,但若未遵醫囑足療程、規律用藥,則可能會導致病情反覆發作。肺結核復發後應立即前往醫院就診,在醫生指導下使用立汎黴素(Rifampicin)、Isoniazid(INH)等藥物繼續抗結核治療。
一般處理
完善檢查
建議複查痰塗片和痰培養,以及PPD試驗(俗稱“打火柴測試”),明確是否再次感染或新結核分枝杆菌耐藥情況。此外,還需評估患者的肝腎功能及血常規等指標,以指導後續治療方案調整。
隔離防護
由於肺結核具有傳染性,因此在患病期間應注意做好個人隔離措施,避免與他人共用生活用品,以免發生交叉感染。
藥物治療
強化期治療
肺結核是由結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呼吸系統傳染病,臨床主要採用4-6個月的化學治療方案。對於初治肺結核患者而言,強化期內需遵循早期、聯合、適量、規律、全程的原則,常用藥物包括注射用鹽酸愛黴素(Amikacin)、硫酸鏈黴素(Streptomycin Sulfate)等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注射用鹽酸吡嗪醯胺、注射用乳糖酸異煙肼(Isoniazid)鈉等二線抗結核藥物。部分患者還可選擇口服立汎黴素(Rifampicin)、Isoniazid(INH)等藥物進行治療。
鞏固期治療
鞏固期的目標是殺滅體內殘存的結核分枝杆菌,並防止耐藥的發生,常用藥物包括左氧氟沙星(Levofloxacin)、頭孢曲松(Ceftriaxone)等廣譜抗菌素,以及普賴鬆(Prednisone)等激素類藥物。另外,亦可選用口服立汎黴素(Rifampicin)、Isoniazid(INH)等一線抗結核藥物輔助治療。
其他處理
肺結核患者平時要注意營養補充,多吃高蛋白食物如雞蛋、牛奶、魚肉等,同時注意休息,保持充足睡眠,有助於身體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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