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患者應用吡嗪醯胺治療時,通常需要與其他抗結核藥物聯合使用,如利福平(Rifampin)、異煙肼(Isoniazid)等。一般建議在進行2個月的強化期治療後,再繼續鞏固1個月的時間即可考慮停藥。但部分患者由於存在肝功能異常的情況,則可能需要延長用藥時間。
肺結核患者應用吡嗪醯胺治療時,通常需要與其他抗結核藥物聯合使用,如利福平(Rifampin)、異煙肼(Isoniazid)等。一般建議在進行2個月的強化期治療後,再繼續鞏固1個月的時間即可考慮停藥。但部分患者由於存在肝功能異常的情況,則可能需要延長用藥時間。
吡嗪醯胺屬於一種抑菌劑,可以抑制結核分枝杆菌RNA聚合酶,從而阻斷RNA合成,最終導致蛋白質無法合成而達到殺菌作用。但由於其具有較強的肝毒性,因此常與其他抗結核藥物聯合用於肺結核患者的治療。如果患者病情較輕,並且積極配合醫生進行治療,在經過積極有效的治療之後症狀已經得到改善,而且也沒有其他不適的症狀,此時可以在醫生指導下適當減少藥量或者停止用藥。但如果患者的病情比較嚴重,出現了明顯的臨床症狀,比如咳嗽、咳痰以及盜汗等,還需要遵醫囑服用吡嗪醯胺以及其他抗結核藥物進行治療,以免延誤病情。
另外,對於本身患有肝臟疾病的人群而言,例如病毒性肝炎或者是脂肪肝等,在患病之後可能會加重肝臟負擔,甚至還會導致病情進一步發展,影響到身體健康。此類人群則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停用吡嗪醯胺,若出現轉氨酶升高或膽紅素升高的情況,則應遵醫囑延長用藥時間,待轉氨酶和膽紅素恢復正常後再酌情減量或停藥。
當被確診為肺結核後,應及時前往醫院呼吸內科就診,完善視診、血常規、胸部X光等相關檢查明確診斷並積極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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