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患者既往確診為肺結核,並經過積極治療後治癒,之後再次出現咳嗽、咳痰等呼吸道感染症狀,或長期午後低燒、潮熱盜汗等症狀,則考慮可能出現了肺結核的復發。肺結核常見的復發症狀有呼吸道症狀、全身症狀以及消化道症狀。
呼吸道症狀
咳嗽
由於細菌、病毒或其他病原體侵犯支氣管黏膜而引起,早期表現為乾咳,隨著病情進展可伴有少量白色或者灰色分泌物。部分患者還會伴隨胸悶、呼吸困難的症狀,若合併有繼發性肺部感染時,還可表現為膿性痰液,且不易咳出的情況。
咳痰
當患者的呼吸道受到發炎刺激時,常會出現大量的炎性分泌物,此時需要透過咳嗽將這些分泌物排出體外,進而形成痰液。如果痰液無法及時排出,則會蓄積在體內,導致患者出現長時間的咳嗽現象。
咳血
如果患者的病變嚴重到一定程度,可能會對區域性血管造成傷害,進而引發小量咳血的現象發生。但通常情況下,咳血量較少,呈鮮紅色。
其他情況
如發燒、夜間出汗較多等情況,一般提示患者可能存在結核分支桿菌耐藥的情況,建議進行藥物敏感試驗,選擇合適的抗結核藥物進行針對性治療。
全身症狀
營養不良
由於疾病消耗或者是擔心傳染他人而不願與人接觸等原因,均會導致此類人群出現明顯的食慾不振、體重減輕、乏力倦怠等表現。
貧血
若患者存在中重度的肺結核復發情況時,因身體反覆被結核菌侵害,長此以往則容易誘發貧血的發生,主要表現為面色蒼白、頭暈目眩、失眠多夢、畏寒肢冷等症狀。
消化道症狀
對於肺結核復發的患者而言,還可能出現腹痛腹瀉、便秘等多種不適症狀,主要是因為結核菌素進入胃腸道所引起的反應。
其他症狀
當肺結核復發時,其併發症也會隨之而來,如肺內播散型肺結核、結核性腦膜炎、關節結核等,均可不同程度地影響患者的運動功能,使患者出現行動不便、肢體痠軟無力、疼痛難忍等症狀。
因此,為了避免上述危害的發生,一旦明確診斷為肺結核,應儘早接受正規有效的治療,以免延誤病情。同時還要注意做好個人防護措施,避免傳染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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