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患者在用藥治療期間如果需要進行藥物流產,則可以繼續遵醫囑使用抗結核藥物。因為目前常用的抗結核藥物對胎兒的影響尚無定論,所以建議盡量避免懷孕。
肺結核患者在用藥治療期間如果需要進行藥物流產,則可以繼續遵醫囑使用抗結核藥物。因為目前常用的抗結核藥物對胎兒的影響尚無定論,所以建議盡量避免懷孕。
肺結核是因感染結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一種慢性呼吸系統傳染病,主要透過呼吸道傳播。臨床表現以咳嗽、咳痰為主要症狀,部分患者還會出現午後低燒、盜汗、乏力等症狀。而藥物流產是指應用RU-486和米索前列醇(Misoprostol)等藥物來終止早期妊娠的方法,二者並無衝突之處,因此無需過於擔心。
若確診為肺結核後需及時前往醫院就診,在醫生的指導下服用立汎黴素(Rifampicin)、Isoniazid(INH)以及孟表多(Ethambutol)等藥物來進行抗結核治療。同時還要注意積極配合霧化吸入類固醇來控制病情進展,比如沙丁胺醇(Salbutamol)、布地奈德(Budesonide)混懸液等。
此外,由於肺結核屬於一種傳染性疾病,所以在患病期間還需要做好隔離措施,避免與他人共用生活用品,並且還要避免發生性行為,以免增加他人被感染的風險。若自身症狀無法得到緩解時,則需要及時就醫診治,以免延誤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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