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患者既往確診為肺結核,並且經過治療後病情得到控制,症狀消失、複查各項檢查均為陰性,則可判斷為臨床治癒。但如果出現咳嗽、咳痰等症狀或相關檢查結果陽性,則提示可能出現了肺結核復發。
如果患者既往確診為肺結核,並且經過治療後病情得到控制,症狀消失、複查各項檢查均為陰性,則可判斷為臨床治癒。但如果出現咳嗽、咳痰等症狀或相關檢查結果陽性,則提示可能出現了肺結核復發。
常見原因
耐藥
若患者既往未完成規定的抗結核藥物療程,在停用某種抗結核藥物時就可能會導致耐藥情況發生,從而引起肺結核復發。
免疫力下降
如糖尿病、愛滋病等疾病會導致患者的免疫功能低下,而長期應用類固醇也會降低身體的抵抗力,因此在感染結核桿菌的情況下就會導致肺結核復發。
再次感染
部分患者在肺結核治癒之後與患有活動性肺結核的人群密切接觸,可能導致再次感染的情況發生,進而誘發肺結核復發。
治療不規範
通常情況下肺結核需要進行6-9個月的正規治療,但有些患者僅進行了短期的治療,此時體內殘存的結核桿菌會繼續生長繁殖,導致肺結核復發。
其他因素
如經常熬夜、勞累、精神壓力大等因素均會影響人體的正常生理狀態,也容易使結核桿菌大量增殖而導致肺結核復發。
治療方法
肺結核屬於慢性傳染性疾病,主要透過呼吸道傳播,對於肺結核復發後的治療原則是早期、規律、全程、適量、聯合用藥,常用的抗結核藥物包括Isoniazid(INH)、立汎黴素(Rifampicin)、孟表多(Ethambutol)等,一般建議兩種及以上的抗結核藥物聯合使用,可以起到協同作用並避免單一種類藥物引起的耐藥情況發生。
此外,還需要注意加強營養,多吃高蛋白食物以及富含維生素的食物,比如雞蛋、牛奶、柳丁等,以加強免疫力,促進疾病的恢復。同時還要定期去醫院複診,隨時觀察身體狀況,以便於及時發現異常問題。
#部分藥物尚未在所有地區上市,僅供參考#
#網站專稿,未經書面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