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懷孕期間發現有肺結核的情況,在經過積極治療之後並沒有出現好轉的症狀,則考慮是由於病情加重所引起。此時需要及時進行複查,並且根據檢查結果選擇合適的藥物來進行治療。
如果在懷孕期間發現有肺結核的情況,在經過積極治療之後並沒有出現好轉的症狀,則考慮是由於病情加重所引起。此時需要及時進行複查,並且根據檢查結果選擇合適的藥物來進行治療。
原因
孕婦本身抵抗力就比較低,所以一旦受到細菌感染或者是病毒感染的情況下,就很有可能會導致肺部疾病的發生。而當孕婦本身就患有肺結核時,在懷孕期間免疫力降低,就會導致肺結核復發,從而對身體健康造成影響。
症狀
若患者出現了肺結核復發的現象,則可能會表現為咳嗽、咳痰以及盜汗等症狀發生。同時還會伴有食慾下降和精神萎靡等情況發生,建議要及時去醫院做進一步的檢查來判斷病情。
治療方法
對於症狀較輕者,一般不需要特殊處理,只需要定期到醫院做好產檢即可。但如果情況較為嚴重,則需要遵醫囑使用利福平(Rifampin)或Isoniazid(INH)等抗結核類藥物來做治療,才可以避免病情加重。
此外,日常生活中還要注意保持良好的飲食習慣,儘量以清淡為主,不要吃辛辣刺激性的食物,比如麻辣燙或者燒烤等,以免不利於胎兒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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