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患者如果病情穩定、不處於活動期時可以獻血,在肺結核治療期間需要積極進行抗結核治療。但如果正處於疾病發作期,則不可以獻血。
肺結核患者如果病情穩定、不處於活動期時可以獻血,在肺結核治療期間需要積極進行抗結核治療。但如果正處於疾病發作期,則不可以獻血。
可以獻血的情況
肺結核是由結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呼吸系統傳染病,具有傳染性。肺結核患者在積極配合醫生使用利福平(Rifampin)、Isoniazid(INH)等藥物進行治療後,病情已經得到控制且沒有出現惡化的情況下是可以獻血的。因為此時患者的免疫力和抵抗力會有所提高,並不會導致自身病情加重或結核分枝杆菌傳播他人。
不可以獻血的情況
但若患者未遵醫囑用藥或者存在耐藥情況以及病情嚴重等情況時,則是不能獻血的。因為此時患者的身體免疫功能比較差,而獻血可能會使體內血容量下降,從而引起低血壓、頭暈等症狀的發生。同時由於肺結核屬於一種呼吸道傳染病,透過血液途徑可將病毒傳播給其他人,所以此類患者一般是不能獻血的。
建議肺結核患者及時到醫院就診並積極配合醫生進行針對性治療,以免延誤病情。日常生活中還要注意做好個人防護措施,避免與他人共用餐具及毛巾等物品,以免增加交叉感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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