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治療多久複查

分類: 呼吸道健康 编辑: 39健康網 時間: 2024.01.08
對於初治的肺結核患者而言,通常需要治療6-9個月進行複查。如果是復治的肺結核患者,則可能需要延長至12個月複查。建議在醫生指導下根據個人病情決定,並遵醫囑按時、按量用藥。

對於初治的肺結核患者而言,通常需要治療6-9個月進行複查。如果是復治的肺結核患者,則可能需要延長至12個月複查。建議在醫生指導下根據個人病情決定,並遵醫囑按時、按量用藥。

初治的肺結核患者

如果為初次感染結核桿菌所引起的肺結核,由於此時患者的免疫力較強,所以預後較好。一般經過積極、有效的抗結核治療,多數情況下可在6-9個月內將體內病菌完全殺滅,從而達到治癒的目的。因此,在經過上述時間的治療以及觀察之後,若未出現復發的情況,則可判斷為臨床治癒,可以到醫院進行複查。但如果患者體質較差或屬於重症肺結核,則所需的時間會有所延長,可能需9-12個月不等。

復治的肺結核患者

強化期

通常為2個月,常用藥物包括Isoniazid(INH)、立汎黴素(Rifampicin)、吡嗪醯胺片、左氧氟沙星(Levofloxacin)等,目的是徹底殺死處於繁殖期的結核桿菌,防止耐藥的發生。

鞏固期

通常為4個月,主要作用是鞏固療效,以減少耐藥菌株的產生及清除殘存細菌,鞏固期無須使用注射劑,強化方案中的藥物繼續口服即可。

維持期

通常為10-12個月,主要是為了降低複發率和死亡率,提高治癒率,常用藥物有孟表多(Ethambutol)等。

其他情況

部分患者因各種原因無法完成全程治療時,應採取相應措施,如中斷服藥7天以內視為漏服,應在隨後的一餐中服用補救措施;中斷服藥超過7天則視作中斷治療,應聯絡醫生儘快補種相應的結核疫苗,待療程結束後再開始下一階段的治療。

當懷疑自身患有肺結核疾病的時候,一定要及時前往醫院呼吸內科就診,完善血常規檢查、胸部X光檢查、痰液培養與檢測等相關檢查明確診斷,然後針對性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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