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藥肺結核多久複查

分類: 呼吸道健康 编辑: 39健康網 時間: 2024.01.08
耐藥肺結核患者通常在治療1個月左右時進行複查。如果發現抗癆藥物出現耐藥情況,則需要及時更換敏感的抗結核藥物繼續治療。

耐藥肺結核患者通常在治療1個月左右時進行複查。如果發現抗癆藥物出現耐藥情況,則需要及時更換敏感的抗結核藥物繼續治療。

肺結核是由結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一種慢性呼吸系統傳染病,在早期診斷後應儘早開始規律、全程使用抗結核藥物進行治療,如Isoniazid(INH)、立汎黴素(Rifampicin)等。若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後症狀未得到緩解或加重,應及時到醫院就診,並遵醫囑定期複診檢查血常規、肝腎功能、胸部X光等相關指標,明確病情進展和療效評估。

對於確診為耐藥肺結核的患者而言,建議在治療1個月左右時再次就醫進行複查,以明確是否發生耐藥的情況。若已經發生耐藥,則需根據痰液塗片及培養結果選擇敏感的抗結核藥物進行聯合用藥治療,常見有硫酸鏈黴素(Streptomycin Sulfate)、鹽酸左氧氟沙星(Levofloxacin)、注射用愛黴素(Amikacin)等。此外,還需注意的是,由於抗結核藥物可能會對肝臟造成傷害,因此還需要密切監測肝功能變化,必要時可給予保肝護肝藥物輔助治療,如聯苯雙酯滴丸、復方甘草酸苷片等。

另外,日常生活中還應注意飲食清淡,避免進食辛辣刺激性食物,以免影響身體恢復。同時還要做好個人防護措施,避免與他人共用餐具以及生活用品,以免發生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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