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患者進行抗結核藥物的靜脈輸注治療,通常需要2-3個月的時間。但每個患者的病情嚴重程度不同、體質狀況不同等,具體時間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性。
肺結核患者進行抗結核藥物的靜脈輸注治療,通常需要2-3個月的時間。但每個患者的病情嚴重程度不同、體質狀況不同等,具體時間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性。
肺結核是由結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呼吸系統傳染病,具有傳染性,主要經呼吸道傳播。臨床症狀以咳嗽、咳痰為主要表現,部分患者還會出現午後低燒、盜汗、乏力等症狀。對於輕度肺結核或早期發現時,可採取口服藥物的方法進行治療,如立汎黴素(Rifampicin)、Isoniazid(INH)等。如果肺結核比較嚴重,則可能需要透過靜脈注射的方式給藥,常用藥物有硫酸鏈黴素(Streptomycin Sulfate)、鹽酸左氧氟沙星(Levofloxacin)等,此時則需進行較長時間的吊點滴治療,一般為2-3個月。但如果患者的身體素質比較好,並且積極配合醫生進行治療,在用藥1-2個月後,相關不適症狀得到緩解,檢查顯示病灶明顯吸收,也可以遵醫囑停止吊點滴治療。
建議肺結核患者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休息,避免過度勞累,以免加重身體負擔而影響恢復。另外還要做好個人防護措施,不要與他人共用餐具或其他生活用品,以免發生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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